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法例規定,所有在香港的有限公司必須編製及提供已審計的財務報告;
本公司能為客戶提供加值的審計服務,為貴公司之股東合理及真確地反映貴公司之營運結果及財務狀況;
並且,我們能提供中期審計、及因應中小型企業或初創企業的收購、合併操作的特別審計服務;
同時,因應企業財務安排所要求的已審計財務報告。
營業額/資產值 | 服務費用 (港幣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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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活躍有限公司之審計 (3年或以上) | 1,800 (每年) |
不活躍有限公司之審計 (1年) | 2,800 |
只擁有一個物業的公司之審計 | 3,500 |
50萬或以下 | 3,000 |
50-100萬 | 3,800 |
50-100萬 | 4,500 |
150-200萬 | 5,500 |
其他 | 請報價 |
*收費只供參考